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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福大厦外立面改造及结构安全加固工程EPC工程(HBSJ-202605FJ-09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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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5FJ-09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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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民福大厦外立面改造及结构安全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1-421202-04-01-84415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文旅健康产业发展(咸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文旅集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35号 建设规模:民福大厦主体结构安全加固(加固施工等)、建筑外立面改造、室外配套工程(含场地硬化、绿化提升、管网改造、安防设施安装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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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民福大厦外立面改造及结构安全加固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等。(最终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15 合同估算价:897.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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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总工期16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4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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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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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联合体其他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成员必须保证无条件的完成无法履约的合同内容。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该成员参与的本项目所有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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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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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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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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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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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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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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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